未婚生子将孩子送养后又反悔了

青年说

#未婚生子将孩子送养后又反悔了#父母将孩子送养他人,此后又因种种原因反悔,想将孩子要回来。那么,送养期间产生的各项经济支出又该由谁来承担呢?近日,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。2019年10月,小亮与小美的儿子出生,两人在欢喜的同时陷入忧愁:两人还没结婚,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。万般无奈之下,两人向村委会提出要将孩子送养。张某夫妇结婚数年一直未生育子女,得知此消息后,经与小亮、小美协商,于同年12月29日签署《送养协议》,将孩子带回家养育。到最后办理正式手续时,小亮、小美却反悔了,不愿将孩子送养。2020年9月3日,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张某夫妇将孩子交还小亮、小美抚养,并协商一致签署协议,约定由小亮、小美赔偿张某夫妇营养费、误工等费用共计5万元。然而小亮、小美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。张某夫妇遂起诉至法院。经法官耐心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由小亮、小美各自补偿张某夫妇1万元、2万元。(姚安县人民法院)#送养孩子又反悔补偿养父母3万#@青年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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