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招聘中称想招男生被判赔3000元

青年说

#公司招聘中称想招男生被判赔3000元##公司以招男性为由婉拒女性求职者#】4月9日,上海高院发布:小丽(化名)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,她应聘上海某公司时,发现招聘要求中未限制求职者性别,便投递了简历,却在公司浏览简历的3分钟后被拒,对方回复称“简历未通过筛选”。感到疑惑的她主动询问原因,公司表示“我们想招一位男同志”。小丽认为,该公司以性别作为筛选条件,属于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,侵犯了她的平等就业权,构成就业歧视,于是诉至人民法院。公司辩称,该岗位最终录用的是女性,不存在歧视,至于“招男性”的说法,是为了化解小丽未被录用所带来的不适感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公司筛选求职者时,不应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,遂对公司的解释不予采信。最终,人民法院支持了小丽的诉讼请求,判决公司赔偿小丽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。@广东广播电视台 #本台关注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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